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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房地產開發建設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座談會召開

省房地產開發建設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座談會,專題研究各市在推進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統一認識標準,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省房地產開發建設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桑衛京、王舟,省國土資源廳有關單位負責人出席會議,并就各地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解答。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強調,各市要以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借勢借力,爭取市領導的重視,在實事求是、尊重歷史的基礎上,研究解決問題。
關于下步工作,會議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各市、縣(市)政府是此次房地產開發建設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主動性,積極研究解決問題,不要抱有“等、推、靠”心理。二是工作推進要抓緊抓實。目前,各市的動作、進展不同,有的地方工作尚未落地。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必須抓緊時間,要確保6月底前基本完成任務,大見成效。三是案件處理要遵循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的原則,要在嚴格遵循法律法規依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問題的原因、背景、情節等因素,予以妥善處理。
附件1、
項目經理違法違規記分內容及標準
序號 | 違法違規記分內容 | 記分標準 |
1 | 施工單位將工程違法轉包或違法分包 | 6 |
2 | 項目經理超越執業范圍或其執業資格證書過期 | 12 |
3 | 違反規定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經理 | 6 |
4 | 項目經理部的技術負責人與備案表不一致,且未按規定變更備案的 | 3 |
5 | 未按規定配備專職質量員、施工員、資料員、材料員等關鍵崗位管理人員 | 3 |
6 | 影響工程質量的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或作業人員未經質量教育上崗作業的 | 1 |
7 | 施工現場未安裝主要質量安全管理人員電子考勤系統 | 2 |
8 | 計分周期內,合同約定的項目經理到崗天數低于現場施工天數80% | 3 |
9 | 項目經理部備案表中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等主要質量管理人員到崗時間低于現場施工時間80%的 | 2 |
10 | 未按規定簽署授權委托書和終生質量責任承諾書 | 3 |
11 | 現場未按要求設置項目負責人公示牌或質量責任永久性標示牌 | 1 |
12 | 與工程施工相關的標準、規范或規程配置不齊全的 | 1 |
13 | 施工現場使用未加蓋《設計出圖專用章》或《圖紙審查專用章》圖紙 | 3 |
14 | 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和節能保溫的重大設計變更或洽商,未經圖審機構審查合格,擅自施工 | 3 |
15 | 未按規定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或制定質量技術措施 | 1 |
16 | 未按規定組織對進入現場的計量器具、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等進行檢驗驗收 | 3 |
17 | 未按規定組織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進行見證取樣或送檢試樣弄虛作假的 | 6 |
18 | 明示或暗示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者篡改、偽造檢測報告的 | 6 |
19 | 監督機構抽檢的材料不合格或實體混凝土、砂漿強度經檢測機構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 | 3 |
20 | 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質量的工藝、設備、材料 | 6 |
21 | 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組織施工 | 6 |
22 | 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 1 |
23 | 未組織實施質量技術交底 | 1 |
24 | 未按規定組織做好隱蔽工程驗收 | 3 |
25 | 項目經理未參加分部工程驗收,或未參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 6 |
26 | 項目經理簽署虛假文件 | 6 |
27 | 項目經理未按規定在驗收文件或隱患整改報告上簽字,或由他人代簽 | 1 |
28 | 未組織質量隱患排查,或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 3 |
29 | 未組織落實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提出的質量隱患整改要求 | 6 |
30 | 施工記錄、驗收記錄及其它技術資料不齊全、不真實、不同步 | 1 |
31 | 因未執行法律法規、設計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造成質量事故 | 12 |
32 | 謊報、瞞報質量事故 | 12 |
33 | 發生質量事故后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未開展應急救援 | 12 |
34 | 不履行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 | 6 |
35 | 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學習培訓和考試,每逾期1個月 | 3 |
附件2、總監理工程師質量行為違規記分內容和標準(略)
附件3、河北省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質量行為違規集中教育培訓通知書(略)
附件4、河北省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質量行為違規暫停執業資格通知書(略)
附件5、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質量行為違規記分處理通知單(略)